進入內容區塊
張貼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張貼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友善列印(另開視窗) 字級設定:

常見問題集

延長病假期滿留職停薪人員,在留職停薪期間可否繼續參加公教人員保險?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 發布日期:2015-10-26
  • 類別:人事業務常見問題Q&A-公保
  • 內容:

    延長病假期滿留職停薪人員,在留職停薪期間得依其意願自付全部保險費繼續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辦理退保,一經選定後不得變更。選擇退保者,退保期間如發生殘廢、死亡及眷屬喪葬之事故時,均不得申請給付。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2430 人 更新日期:2015-10-26
回上頁 回首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