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輔導員
-
正取:
10人
-
備取:
20人
- 發佈日期:2025-03-25
- 截止日期:2025-04-11
- 發佈單位:少年警察隊
- 副標題: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少年偏差行為輔導工作,執行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輔導實施辦法第2條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
- 薪 資:
6等3階(312薪點) 43,773元至6等7階(376薪點)
52,752元
- 學歷/檢定要求:
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規定。 二、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學位 (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類)。 三、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7條應考規定。 四、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
- 徵才條件: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報名手續:
於時限內(郵戳為憑)將報名表與佐證資料以掛號寄至本會土城據點(236035新北市土城區和平路22號6樓,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聘用督導/少年輔導員)或於上班時間至該據點親繳。
- 甄 試:
口試:114年4月25日(星期五)。 (依第1階段書審結果以電話通知口試,並公告於本會官網及臉書粉絲專頁,請於安排口試時間提前半小時報到。)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依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督導正取1人、少輔員正取10人,餘依序備取督導2人、少輔員20人為候用人員,候用期間5個月,總分未達75分者不予備取候用。 正取人員倘放棄任職機會,須填寫「資格自願放棄書」以茲證明。 (二)錄取者於到職日準時上班,若未依規定時間到職者,視同放棄,由候用人員遞補。 (甄試結果以電話通知本人,並公告於本會官方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 (三)經本會通知錄取者,應於到職日攜帶指定文件(錄取後另行通知),以利辦理相關手續。 (四)若經查資料係為浮(虛)報或不實,本會將撤銷錄取資格。
- 聯絡人:陳冠銘少年輔導員
- 聯絡電話:02-22665750 分機5042
- 電子信箱:N09019@ntpd.gov.tw
|
|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瀏覽人次:644 人
更新日期:2025-03-25